中国首次当选《湿地公约》常务理事国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中国首次当选《湿地公约》常务理事国
2005-12-25 |  来源:四川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  |  分享到:

今天,记者从全国湿地和候鸟禽流感疫情监控工作会议上获悉,在刚刚结束的《湿地公约》第九届缔约方大会上,中国政府以全票当选为《湿地公约》常务理事国,成为亚洲地区通过选举产生的三个常务理事国之一。这是中国自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以来首次成为常务理事国。

  《湿地公约》常务理事国是从全球147个《湿地公约》成员国中选举产生的,每三年换届一次,最多可连任两届。本届理事国由16个国家组成,其中有14个国家是各地区的代表,两个国家是本届和下一届湿地缔约方承办国。

  出席《湿地公约》第九届缔约方大会的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林业局副局长赵学敏,对我国当选常务理事国感触颇深。他说,公约常务委员会为《湿地公约》的决策机构。长期以来,常务委员会成员国一般是由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担任,依靠其资金和技术优势在公约事务中承担了主要职责,公约的各项决策无疑要体现他们的意志,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难以得到体现。这次我国的当选充分说明我国国力的日趋强盛,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

  赵学敏说,这次我们成功地竞争成为公约常委会国家,源于我国湿地保护工作成绩十分出色。许多发展中国家表示,中国的湿地保护工作经验可以成为他们学习和借鉴的模式,充分说明中国在湿地保护上开展的工作得到了国际社会,特别是亚洲各国的普遍认可,也体现了亚洲各国对中国的支持和信任。赵学敏认为,中国成为《湿地公约》常务委员会成员国意义重大,是我国湿地保护工作的一件大事,必将对促进国内湿地保护管理带来很好的发展机遇。

  目前全球国际重要湿地面积约1.3亿公顷。

  《湿地公约》是全球惟一的针对单一生态系统保护的环境公约,1971年在伊朗小城拉姆萨尔30多个国家签署该公约,故又称拉姆萨尔公约。

 

                   (《科技日报》记者 王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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