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查处问题探矿权217个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新疆查处问题探矿权217个
2005-12-26 |  来源:四川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  |  分享到: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新疆经济报》发布公告,对勘查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续变更或注销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交开工报告、未进行勘查工作的和未按期缴纳次年探矿权使用费等情况进行了通报。

新疆厅在2004年~2005年上半年整顿和规范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过程中,重点对探矿权进行了专项治理整顿,清理出勘查证到期未办理延续变更或注销手续的探矿权96个,在规定时间内未交开工报告的99个,未进行勘查工作的7个,未按期缴纳次年探矿权使用费的15个,涉及总金额2.6万元,同时查出了3起无证非法进入他人勘查区采矿的行为。

2004年以来,新疆重点对矿山企业布局不合理、圈而不探、化整为零、勘查证到期未办理延续变更或注销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交开工报告等探矿权持证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于2005年初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管理办法(试行)》。

今年上半年,新疆国土资源厅组成3个工作组,对全区14个地州市的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受理申请行政审批和以竞争方式出让两权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两权许可制度是否健全、发证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越权违规发证行为。在查出的3起无证非法进入他人勘查区采矿行为中,一起为非法进入他人油气勘查区进行打井采油,部分探矿权人未到项目所在地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该厅明确,被查出勘查许可证未依法进行勘查许可证注销、延续、变更或保留的,由有关国土资源部门通知探矿权人按照《矿产资源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进行延续、变更、注销,并书面说明原因,由国土资源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对过期前来办理延续变更的,均要求其补缴探矿权使用费,并缴纳一定的滞纳金。日前,已被注销的探矿权有47个,延续变更24个,注销未进行勘查工作的勘查许可证7个。此外,有到期仍不办理注销的22个将被注销。目前,未缴次年探矿权使用费的15个项目已缴清费用。

 

(《中国国土资源报》记者 李 萍 王新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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