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国土资办发〔2012〕65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为规范和统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车辆标识及外观制式,增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统一性和权威性,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文明执法,树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良好形象。现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车辆(汽车类)标识及外观制式涂装规范〉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车辆(摩托车类)标识及外观制式涂装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2012〕895号)转发给你们,《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车辆(汽车类)标识及外观制式涂装规范》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车辆(摩托车类)标识及外观制式涂装规范》,部已于2012年9月19日在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中发布,请自行下载并遵照执行。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