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报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报
2014-02-17 |  来源:  |  分享到:

川国土资发〔2014〕19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推广优秀典型,提高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案水平,我厅于2013年8月组织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开展2013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查工作;又于12月3日至6日召开规范案件查处工作专题培训,期间组织90余名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业务骨干,对各地提交的57件案卷进行了交叉评查,并由厅执法监察局进行了省级复查。现将评查结果通报如下:

2013年全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共计自查案卷900宗,其中市(州)国土资源局直接立案查处的案卷86宗,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的案卷814宗,分别占总数的9.6%、90.4%;土地案卷779宗,矿产案卷121宗,分别占总数的86.6%、13.4%;评查确定为优秀档次的案卷193宗,良好档次384宗,合格档次323宗,分别占评查总数的21.4%、42.7%、35.9%,无不合格案卷。

 根据自查、交叉评查及省级复查情况,决定评选成都佳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等14件案卷为优秀案卷,特对办案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既是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工作任务,也是我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创先争优的工作措施。通过几年的评查实践,大部分地区已经树立了依法执法,严格按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意识,能够达到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等基本要求。但是各市(州)之间行政处罚规范程度不一致,或多或少仍存在调查取证不够完善、法律适用不够严谨、部分程序不够完整、文书送达不够规范、后续工作不够完善、立卷归档不够规范等问题。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进一步提高认识,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纠正本地区、本部门过去形成的不良习惯,不断夯实执法监察工作基础;同时要加强观摩交流,主动学习其他地区、其他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依法办案的水平和能力。

另外,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暂行办法》(川国土资发[2009]67号)及部执法监察局《关于规范执法强化监督提升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水平的指导意见》要求,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对2013年度本辖区内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于2014年5月10日前上报自查报告及明细表(书面及电子版)。同时上报2件具有示范意义或可引以为戒的案卷参加部集中评查(土地、矿产各1件)。上报的案卷需附评析材料(包括办理单位及人员、简要案情、特点和评查意见等)。

附件:2013年优秀案卷清单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2月17日

(联系人:刘晋宜    联系电话:028-87036223

电子邮箱:zhifajianchaju@126.com)


附件

                     2013年优秀案卷清单

办案单位

案卷名称

成都市双流县国土资源局

成都佳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自贡市富顺县国土资源局

骑龙镇钟联安等5户非法占地建房案

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

攀枝花市炳德工贸有限公司越界开采案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杨道忠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国有土地案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绵阳市金土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安居区分局

遂宁市东乘车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内江市国土资源局

内江利恒乎车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

四川省大堰园艺场机砖厂越界开采案

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嘉陵区分局

南充市嘉陵区春芽休闲度假中心非法占地案

宜宾市国土资源局

筠连县武德乡桥沟煤厂越界采矿案

广安市邻水县国土资源局

杨宇违法占地建房案

广安市国土资源局前锋区分局

桂兴镇雷家梁子采石场越界采石案

达州市达县国土资源局(现达川分局)

达县双庙乡文昌街聂秀玉等九户占用国有土地联合建房案

凉山州西昌市国土资源局

西昌市中坝乡人民政府土地违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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