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新增违法用地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新增违法用地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2012-10-08 |  来源:  |  分享到:

                                  川国土资函〔2012〕1389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厅相关直属单位,厅相关处(室、局):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采取措施抓紧查处整改2012年度违法用地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2]119号)要求,提前做好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衔接,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省厅决定开展2012年度新增违法用地清查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工作范围

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各地要结合即将开展的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对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进行全覆盖清查,确保无遗漏。

    (二)主要内容

1、用地手续不完善的新增国家、省级重点项目、灾后重建和紧急用地项目用地;

2、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非法批准用地的各类开发区(园区)新增建设项目用地;

3、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非法批准的道路等基础设施新增建设项目用地;

4、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占)审批,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新增建设项目用地(含农房);

5、其他违法,特别是占用耕地的新增建设项目用地。

二、工作步骤

(一)集中清查阶段(2012年10月至11月)

各地要对辖区内2012年度所有新增建设用地项目进行逐一核实,制定查处整改及完善用地手续方案,同步开展查处整改。

2012年11月15日前,各市(州)上报清查报告及统计表。

    (二)查处整改阶段(2012年11月至12月)

继续开展新增建设用地清查工作。对违法违规用地,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整改。在查处整改到位基础上,对符合用地转征(占)条件的用地,务必于2012年12月底前完善转征(占)审批手续。

2013年1月10日前,各市(州)上报整改报告及统计表。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3年1月至2月)

各地要对清理整治情况进行总结,一方面做好与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衔接,将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反映在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成果中。二是做好总结分析,从源头上强化监管,规范管理,预防违法违规用地的发生。

2013年2月28日前,各市(州)上报总结报告及统计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虽然我省2010年度卫片执法实现了全省国家层面“零问责”,2011年度卫片执法基本可实现“零问责”,但其间付出的整改代价是巨大的,大量的地上构建筑物被拆除,一批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按照国土资源部新的卫片执法政策,2012年度卫片执法将取消“630”政策(6月30日前拆除复耕、完善农转用手续不计入问责)。为此,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业务部门开展清查整改工作,务必在2012年底前查处整改到位、完善用地手续到位,切实规范土地管理秩序。  

(二)切实整改,争取主动。各地要本着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严格依法查处整改。同时,在查处整改到位基础上,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用地,要全面加快建设用地报批。对符合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条件的,要及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占用审批。对经批准实施的各类改革试点用地,务必严格按照批准方案实施。

(三)研究政策,做好衔接。2011年度卫片执法工作中反映出,一些地方将依法批准的临时用地和按农用地管理的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晒坝纳入新增建设用地变更,甚至将未实际变化的农田、大棚、河道、临时堆场、地灾滑坡等情况纳入新增建设用地变更,造成填合法用地无依据,被部要求全部按违法用地填报,待问责阶段再说的尴尬局面。各地务必认真研究政策,做好地籍变更与卫片执法衔接,综合用好用活用足用地政策。

(四)强化监管,积极预防。各地要切实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规范12336举报线索管理,丰富巡查工作手段,扎实推进执法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预防新的违法用地发生。要强化执法措施,依法依规查处整改违法行为。对制止、查处有困难的,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要建立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落实共同责任,切实维护正常的土地管理利用秩序。

清查整改工作期间,省厅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涉矿违法行为的清查整改工作。

 

附件: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采取措施抓紧查处整改2012年度违法用地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2]119号)

2.2012年度新增违法用地清查整改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2年10月8日

联系人:邓建军、黄  宇

传  真:(028)87036229

邮  箱:zhifajianchaj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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