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的改革事项(10项)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的改革事项(10项)
2014-05-08 |  来源:  |  分享到:

省委《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共253项,其中国土资源厅牵头的8项;四川省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工作重点改革事项安排》共165项,其中国土资源厅牵头的9项,经梳理合并为10项:
    
一、深化土地要素配置和差别化用地机制改革,建立单位生产总值用地量下降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挂钩制度;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限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
    
二、深化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竞争有序、公开出让矿业权制度;
    
三、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公开市场交易试点。探索建立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机制;进一步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项目区设置和节余指标的使用。
    
四、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规范退出机制。
    
五、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的保障机制,合理分配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推进“水库水面”用地方式改革。在省审批权限范围内,水库水面用地只办理土地征收手续,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做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修订和实施工作;简化用地报批材料,优化用地报批程序。
    
六、建立城镇用地规模结构调控机制,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
    
七、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搭建产权交易平台,制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流转、抵押办法。完善自然资源监管制度,严格自然资源用途管制;按照国家部署,依据国家相关制度安排,尽快启动相关工作,为改革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准备充分的条件。今年拟先期在成都、德阳各选择一个县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
    
八、切实提高耕地占补平衡质量,研究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制定出台全省易地占补平衡管理实施细则;积极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用两到三年时间,将永久保护农田的划定落地到户,上图入库。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探索实施“以补代投、以补代建”的实施方式。在成都市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制度的基础上,选择有条件的市、县开展耕地保护基金试点。
    
九、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
    
十、根据国土资源部批复,积极稳妥推进攀枝花、广安、泸州三市首批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改革试点;根据国土资源部批复,对矿体埋藏较浅、适合露天开采等符合条件的矿体或矿种,探索改革现行采矿用地必须申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用地方式,以临时用地等方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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