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配合的改革事项(27项)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配合的改革事项(27项)
2014-05-08 |  来源:  |  分享到:

省委《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共253项,其中国土资源厅配合任务27项:

一、大力推动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发展,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鼓励企业法人和各类投资者按照市场规则,依法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二、推进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内部资源整合或企业间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联合,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推动国有资本加快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引导国有资本重点投向公共服务、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等,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三、制定负面清单,实行“非禁即入”,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
   
四、大力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配置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加快投资领域简政放权,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政府不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重点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
   
六、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联网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坚持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农民家庭所有,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八、推进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建立县(市、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产权流转平台,在有条件的中心城市搭建区域中心交易平台,联网运行、网上交易。发展农村产权评估、抵押担保等中介服务。
   
九、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启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试点,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
   
十、紧紧围绕提升城镇化质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推进城镇化转型发展、加快发展,构建形态适宜、产城融合、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
   
十一、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完善农民工住房保障制度,多途径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
   
十二、实施“百镇建设行动”,突出抓好工业镇、旅游镇、商贸镇等重点小城镇建设。
   
十三、构建差异化区域协调发展政策支撑体系,完善分类指导的金融、土地、产业、投资政策,创新人才、资金、资源跨区域自由流动机制。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城市发展保障,在重大产业布局、建设用地指标、要素保障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加快推进次级突破。创新区域联动发展机制,建立区域利益共享机制,推进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产业分工协作、公共服务对接共享,有效防范无序竞争和恶性竞争。
   
十四、推动成德绵眉资乐雅遂同城化发展,推进川南城市群一体化建设,推动川东北经济区加快发展。
   
十五、落实和完善支持政策,推动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源开支城市可持续发展,支持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
   
十六、有序推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和扩区,加快发展外向型产业示范园区。
   
十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老年服务产业。
   
十八、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完善科学推进灾后重建的体制机制。
   
十九、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调整优化部门职能,建立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管理格局。
   
二十、加强生态法制建设,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
   
二十一、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完善并严格执行重大工程生态影响评价制度。
   
二十二、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森林、草原、水流、自然景观等各种自然生态空间。
   
二十三、健全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森林、草地、水资源动态补偿机制,建立完善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制度。
   
二十四、创新开展省级湿地生态补偿试点,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
   
二十五、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全省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
   
二十六、修订完善全省生态功能区规划,科学划定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资源利用红线,建立耕地保护红线制度。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超载区实行限制性措施。
   
二十七、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及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会商机制,构建一体化应急响应体系。加大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建立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和污染土壤修复制度。

Copyright(C) 2013--2019 dnr.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成都市百卉路4号 联系电话:028-87036053 邮编:610072
技术支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 蜀ICP备05008406号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
网站标识码 5100000009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