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贯彻依法治省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14年工作要点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贯彻依法治省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14年工作要点
2014-04-04 |  来源:厅法规处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及《四川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法治能力,全面完成依法治省依法行政2014年目标任务,根据《四川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和《省国土资源厅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意见》,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推进“六五”普法,强化法治观念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
   按照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党委会、办公会定期会前学法制度,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党组织每年至少进行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党委(党组、总支、支部)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1次学法用法守法情况。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水平考试及公务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责任单位:厅党委办、机关党委、人事处、法规处完成时限:201412月)
   (二)加强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培训。一是经常学习部门法。结合业务工作,认真学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实施条例;二是集中学习公共法。以《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分层分级分类集中轮训公职人员,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法规处、人事处、执法局、宣教中心完成时限:201412月)
  (三)认真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六五”普法。认真落实《四川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推进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各市(州)局要编印通俗易懂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读物,民族地区采用双语印刷;基层国土资源局、国土所要在有条件的行政村、建制镇设立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栏;继续扎实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地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制活动日,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自觉性;结合党员社区志愿服务“双报到”工作,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普法类公益活动;加强厅长信箱、政务微博、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等平台在普法教育方面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厅办公室、法规处、执法局、信访处、执法总队、宣教中心完成时限:201412月)
    二、推进依法执政,健全领导制度
   (一)普遍建立部门法律顾问制度。省、市(州)、县(市、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出台重要政策、作出重大决策、处理疑难复杂问题等方面发挥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法规处完成时限:20145月)
  (二)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机制。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约束,增强本系统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责任单位:厅党委办、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1412月)
   (三)完善和落实党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的以外,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各级党组织的决策事务都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开。(责任单位:厅党委办、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1412月)
    三、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
  (一)建立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完善各级党委、行政决策程序,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确保决策行为的合法性。把经过法律咨询、具有法律依据、完成合法性审核作为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的必经程序。建立健全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及纠错机制。(责任单位:厅党委办、法规处完成时限:201410月)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分批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继续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强化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规范运行。推进和完善并联审批、网上审批,从制度设计上解决跨部门审批环节多、审批手续复杂、审批时间跨度长和“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加强各级国土资源政务服务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接办分离,限期办理,规范流程,提速增效。(责任单位: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完成时限:201412月)
   (三)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不断提高土地和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比例,加快建立规则统一、程序科学、公开透明的土地资源有形交易市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开采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交易服务平台。(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完成时限:201410月)
   (四)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推行部门行政职权动态调整制度。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建设电子政务大厅国土服务窗口,将权力运行纳入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按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尽快完成电子监察系统相关工作。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纪检监察室、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1410月)
  (五)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建立执法依据定期梳理和公布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职权核准公告,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考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加强国土资源执法信息化建设,整合案源线索和查处信息,提高科技执法水平。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动态完善机制和有效应用机制,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以最全规范、最优标准、最小自由裁量、最大公开和最严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正。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疏导结合,推行柔性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实际效果的统一。三是集中清理和处理积案。统一建立积案台账,严格依法执行案件时限规定,逐案落实责任单位,限期办结。加大国土资源执法力度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力度。(责任单位:执法局、执法总队完成时限:201410月)
   (六)创新行政复议机制。省厅及市(州)国土资源局要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纠错、权利救济和化解争议的作用,引入行政调解机制,发挥调解作用,及时化解矛盾,让“民告官”的裁判活动体现公平和正义。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履行复议决定,依法参与行政诉讼,全面履行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认真办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信访处完成时限:201412月)

四、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群众权益
   (一)依法治理国土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对农村土地征收、城镇房屋拆迁、涉法涉诉、国有企业改制、地质环境保护、水库移民等涉及国土资源工作的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采取挂牌督办等方式集中攻坚化解。深入推进“诉非衔接”,促进矛盾纠纷从源头化解。(责任单位:信访处完成时限:201412月)

(二)依法治理信访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对缠访闹访、越级非访、以访牟利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行动,规范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大网上受理信访的力度,健全平台和制度,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推行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责任单位:信访处完成时限:201412月)
  五、强化责任落实,健全督导机制
   (一)严格工作考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建立法治档案。(责任单位:厅办公室、人事处完成时限:201412月)
   (二)明确落实责任。成立推进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本部门法治建设年度计划,分解责任,明确时限,确保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厅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4月)
   (三)强化工作监督。落实主要领导的“一把手”责任,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问责制。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府行政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对本部门和下级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监督体系。认真配合人大工作审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代表视察,接受政协委员专项视察和民主评议,推动依法治省各项工作在国土资源系统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厅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12月)
   (四)实行问责制度。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究。强化问责监督,严格执行问责后免职人员重新任职条件和程序有关规定。(责任单位:厅纪检监察室人事处 完成时限:201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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