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出台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出台
2014-01-20 |  来源:厅信访处  |  分享到: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出台《四川省国土资源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明确将重要信访事项办理和督查督办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评,与信访工作评先评优挂钩,并对发现突出问题经督促整改后未达到要求的地方进行约谈,并暂停该县(区、市)涉地、涉矿报件运行,督促落实解决信访问题的属地责任,确保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得到满足。

信访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办结,经催办仍未回复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或回复材料事实不清、定性不准、处理意见不明、不符合办理要求;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或就同一问题信访人重复上访,所反映情况与有关部门回复报告不一致;对待群众诉求、办理群众信访思想重视程度和处理力度明显不够、推诿、敷衍、拖延,导致解决信访问题属地责任不落实,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久拖不决形成信访积案和历史遗留问题;信访申请信访复查、复核。

该制度还明确了督查督办的主要方式,可采取电话催办、书面发函、会商约谈、联合督办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按照“一事一项”的要求进行立项,突发紧急事项办理时限为13天,较为紧急的515天,一般情况30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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