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表彰“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省委省政府表彰“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2011-01-17 |  来源:  |  分享到:

 

 

 

省委省政府表彰“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对化解矛盾纠纷提出明确要求

 

 

 

省委省政府表彰“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我省国土资源系统5个集体和9名个人受表彰

 

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表彰“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0]356号,以下简称《决定》),对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在1227召开的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暨“大调解”工作先进表彰大会上,颁发了奖牌和证书。

《决定》指出,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努力做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疑难纠纷不出县(市、区),矛盾纠纷不上交”,及时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稳定,为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决定》强调,为弘扬先进,树立榜样,推广经验,推进“大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激励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团结奋进,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等200个单位“四川省‘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孙波等600名同志“四川省‘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命名郭太平等10名同志为“四川省十大调解能手”。

《决定》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按照“统筹、衔接、攻坚、创新”的总体思路,围绕“强化党政主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衔接联动、攻坚疑难矛盾”六个重点环节,全面推动“大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以人为本、全心服务的为民情怀,学习他们恪尽职责、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学习他们立足本职、为民解难的奉献精神,爬坡实干、奋发图强,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成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

我省国土资源系统有5个先进集体和9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为国土资源部门赢得了荣誉,树立了典型和标杆。他们是: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广安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办、南充市国土资源局信访科、江油市国土资源局、蓬溪县国土资源局等5个先进集体;厅信访处胥靖敏、苍溪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岳军、德阳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室主任李玉萍、雷波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杨解平、射洪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葛炜、安岳县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股股长邓德全、通江县国土资源局行政调解办公室主任陈林、茂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陈福洪、昭觉县国土资源局国土员拾一小罗等9名先进个人。

据悉,12月28日,《四川日报》全文刊载了省委省政府《决定》和受表彰名单。

 

 

 

 

 

 

 

 

 

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对化解矛盾纠纷提出明确要求

 

12月27日,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暨“大调解”工作先进表彰大会在成都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今年以来全省政法工作,安排部署2011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法工作。会议对全省200个“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600名“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为“四川省十大调解能手”命名。省委副书记李崇禧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怀臣宣读表彰决定并讲话。

李崇禧指出,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坚持“大调解”促“大和谐”、推“大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构建党政主导、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各级干部和广大调解员扎根基层、深入群众,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在维护稳定、保障发展、改善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崇禧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完善工作体系,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强化衔接联动,集中化解重大疑难矛盾,全力突破行政调解,推动“大调解”工作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管理创新、群众工作的对接,切实把工作抓深、抓实、抓细,为建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王怀臣指出,当前一是要认真总结政法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宝贵经验,进一步坚定做好政法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今年以来,坚持党管政法,形成重政法、抓政法、强政法的良好氛围;针锋相对开展反对分裂斗争,确保藏区稳定;稳妥处理“涉灾”问题,保持灾区稳定;不断深化平安建设,维护全省社会稳定;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2010年全省开展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659起,预防和化解涉稳突出隐患1447个。省政府以第246号令颁布了《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成为全国第一个省级政府颁布实施的相关规章。完善党政主导、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组织网络,全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40余万件,全省群体性事件在2008年同比下降41.9%、2009年同比下降23.5%的基础上,今年1—11月又同比下降28.4%,信访总量同比下降8.2%。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积极促进民生改善。着力做好1200多个重点工程建设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开展上门服务、跟踪服务。二是要清醒认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政治责任感。国际敌对势力渗透颠覆活动加剧;对敌斗争形势复杂严峻;人民内部矛盾日益凸显;社会管理任务繁重艰巨。在藏区,因矿产、水电、旅游等资源开发引发的矛盾纠纷还时有发生;在地震灾区,随着重建工作逐步完成,在房屋、土地分配中可能产生新的矛盾;在全省面上,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易发多发;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政策性差异的存在,由此引发的心理不平衡和社会矛盾将长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王怀臣强调,要全力以赴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为促进“十二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法保障。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大力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好,推动政法事业全面发展进步,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上跨上新台阶,在确保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实现新突破,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改善上取得新成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上谱写新篇章,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宏伟目标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王怀臣强调,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要全面推行稳定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机制。要认真组织实施《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推动风险评估工作在各个领域全面落实。要密切关注因物价、房价等问题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密切关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出台可能带来的矛盾和问题,认真进行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风险“双评估”,既要看“要不要干”,还要看“能不能干”。二是要深化“大调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要按照“统筹、衔接、攻坚、创新”的思想,围绕“强化党政主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衔接联动、攻坚疑难矛盾”六个重点环节,健全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大调解”工作责任体系,实行层级管理制度。要规范和加强县、乡、村三级“大调解协调中心”和调解室建设,延伸覆盖各行业的组织网络,进一步加强扎根基层、面向群众的调解队伍建设,就地、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要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制度,健全协调联动、信息沟通和效力衔接机制。要把调解优先原则落实到执法司法活动的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要全力突破行政调解,注重从政策和制度层面化解疑难矛盾纠纷。要把调解工作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要完善预警指挥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快维稳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健全覆盖城乡基层的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在第一时间处置好第一现场,防止事态扩大蔓延,防止敌对势力插手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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