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局集中开展国土资源信访宣传活动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遂宁市局集中开展国土资源信访宣传活动
2011-06-07 |  来源:厅信访处  |  分享到:
   最近,遂宁市国土资源局专门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集中开展一次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宣传活动。为此,市局专门成立市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宣传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法规监察科科长担任。
通知指出,信访工作宣传活动的目的在于通过开展集中宣传信访法规政策、违法上访行为界定和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信访秩序,畅通国土资源信访渠道,强化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责任,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新秩序。 
   通知要求,本次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的主要对象,一是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担负化解国土资源矛盾纠纷职责的人员;二是对信访、上访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好集中宣传工作。在宣传的主要内容上,对国土资源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培训,利用各种会议学习好《信访条例》、《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四川省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遂宁市行政调解工作暂行规定》、《遂宁市征地和农房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遂宁市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监察部等三部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四川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倒查规定(试行)》、《关于依法处理违法上访行为的意见》和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发现、制止、报告和查处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都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按规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严肃查处国土资源各类违法行为,妥善处理好群众提出来的每一项国土资源信访诉求,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对信访、上访人,主要要宣传国土资源信访、行政调解的受理部门,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对处理不服向上级提出信访复查(核),行政调解的权利;非正常上访和信访三级终结后又提不出新的证据而执意坚持缠访、闹访的法律后果等,使之能依法依规提出信访诉求,严格遵守好国家的信访秩序。 
   通知强调,对集中宣传活动要高度重视,结合县(区)、园区的安排部署,确定责任部门,安排专人,明确分工,落实任务,保证宣传人员到位、保证宣传时间安排、保证宣传材料组织、保证宣传实际效果。同时,将集中开展信访工作宣传的动态情况,每月月末向市局法规科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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