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明年10月30日前完成创建全省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示范区建设工程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达州市:明年10月30日前完成创建全省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示范区建设工程
2012-01-09 |  来源:达州市政府网  |  分享到:

    从达州市有关部门获悉,达州市创建全省非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示范区敲定“农房重建时间表”,本月底完成选址,明年2月20日前,各县(市、区)创建示范区农房重建新村聚居点和新农村综合体必须开工建设,明年10月30日前,完成外装和风貌塑造。

  据悉,“9·18”特大暴雨洪灾全市灾后农房重建除散建外,需集中建房10539户,重建新村聚居点90个,其中9个新农村综合体。农房重建选址将严格遵循“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避开行洪通道”的避让原则。采取适度集聚、相对集中,村落式、组团式布局,注重完善功能和设施配套,突出新村风貌特色。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历史文化和山水田园风貌,塑造自然和谐的灾后农村新形象。优先解决灾区群众最急需、最基本的住房恢复重建需求。坚持灾后恢复重建与新村建设相结合,提升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质量和优化人居发展环境,让农民群众既能住上好房子,也能过上好日子。

  据了解,12月30日前,各县(市、区)必须完成并锁定创建示范区农房重建聚居点和新农村综合体选址,对已上报的点进行选址复核审查。明年1月15日前,完成创建示范区农房重建新村聚居点和新农村综合体的规划编制和审查。50户以上(含50户)报市住建局组织专家审查,100户以上(含100户)报市规委会和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审查。明年2月20日前,各县(市、区)创建示范区农房重建新村聚居点和新农村综合体必须开工建设。明年3月30日前,完成道路、水、电、气、管网、管线、屋基等基础工程。明年8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明年10月30日前,完成示范区农房重建新村聚居点和新农村综合体外装和风貌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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