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并邀请省财政厅及国土厅有关领导,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人工预算单价调整建议方案》进行了评审,获专家一致通过。
此次提交评审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人工预算单价调整建议方案》是针对《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川财投2008〔22〕号)中的人工预算单价进行的调整。该方案立足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特点,参照对比水利、建筑、公路行业和国土部颁定额标准,结合了2009年我中心对灾后复垦项目的人工预算单价的调整成果,考虑了市场物价及人工工资的较大涨幅、机械化程度的明显增加、劳动效率的较大提高等综合因素。方案中:甲类工工资从28.67元/工日调整为40.16元/工日;乙类工工资从18.37元/工日调整为30.77元/工日。确定了8种限价材料,砌石工程人工乘0.8的系数。方案不仅仅要对人工预算单价进行调整,实施时还应对预算体系采取综合平衡,以保证计价的科学性、合理性。
该方案的通过,有望缓解定额标准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单价差异过大的矛盾,从而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投资保持在正常轨道,必将促进土地开发整理事业的长足发展。目前,该方案已报省国土厅、财政厅,待批准后即予以实施。
(李 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