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耕还林工程。计划安排8801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8801万元。
2、耕地质量建设。计划安排8444万元。其中“金土地工程”中央补助7781万元,农田基础能力建设省级安排663万元。
3、重点流域污染企业治理。计划安排106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281万元,其它资金安排729万元,县(区)安排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