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切实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泸州市切实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2011-06-10 |  来源:  |  分享到:

67,泸州市政府召开会议,进一步强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现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双保双赢”。

会上,泸县得胜镇政府,泸县国土资源局就西南生态花木园违规使用基本农田进行了检查性发言,深刻反思,认真汲取教训。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就下一步如何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提出措施与建议,重点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明确各级政府是土地管理与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在责任的落实上,要层层负责,重在行动;二是国土资源系统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当好参谋,采取措施,搞好动态巡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三是对基本农田保护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宣传到位,要设立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建立健全县、乡、村、社四级基本农田图件、数据等档案,对基本农田管理情况做到家底清、情况明。

市政府副市长陈万春同志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第一:在认识问题上,要强化“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粮食安全的角度,保障发展的角度,消除认识上的偏差,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保护,实现“双保双赢”。第二:在责任问题上,要明确管理职责,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主体责任与共同管理责任。第三:在监管问题上,要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占用、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第四:在领导问题上,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全市国土系统的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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