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省国土资源厅耕保处处长唐明到彭州市,就该市桂花镇瓦子、衡州、念福村和葛仙山镇熙林村“金土地”工程即土地整理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在观场察看、了解村民生产生活后,验收组一致同意两“金土地”项目通过验收。
桂花镇通过土地整理后新增耕地1133.8亩,建成中心村1个,聚居点2个,新建农田水利工程29112.4米,涵管440米,建4米宽水泥路1693.3米,改建3.5米宽碎石道路8129.9米,改建4米宽碎石道路20019米。葛仙山镇土地整理后新增耕地1606.9亩,完成坡改梯332.6亩,建中心村1个,农田水利工程修渠9697米,改建3.5米宽水泥道路4118.6米,泥结石道路546.2米,条石梯步602.6米,栽植水杉树苗4119株。
验收组一致认为,通过土地整理,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工程质量好,符合项目规划及整治标准,葛仙山镇熙林村自求平衡项目通过融资吸纳社会资金开创全省先例值得周边区市县学习。
(源自:彭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