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土地整理项目准备充分 分工明确 各司其职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都江堰市土地整理项目准备充分 分工明确 各司其职
2006-12-05 |  来源:四川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  |  分享到:

 

11月7日,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检查组一行到都江堰市检查正在实施的三个土地整理项目后认为,都江堰市委政府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将土地整理工作纳入市委、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各部门及相关乡镇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从立项阶段就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在项目实施中已总结出一整套实施经验。

检查组通过听取土地整理项目推进的工作汇报、查看资料、提问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该市的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检查组一行在听取了副局长何晓林同志关于该市土地整理情况汇报后指出,都江堰市正在实施的三个土地整理项目开工前都认真按照成都市土地整理项目开工必备条件要求准备,完善了各项工作后才开工实施,从程序上已经得到完善。检查组还强调在土地整理项目工作中,要总结遂宁市唐家乡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教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取信于民,把好事办好;加快进度,保证质量,确保金土地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避免此类事件在该市发生。

在汇报会上,成都市整治中心主任针对都江堰市土地整理项目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变更、拆迁补贴、招投标问题作了提问,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员及监理做了认真回答。

在胥家、天马土地整理项目现场实地调查走访时,当地村民向检查组提出工程质量和规划设计不合理的意见,尤其是水利设施建设方面。检查组现场要求:项目一经批准实施,就要严格按设计方案执行,不得随意对工程进行变更,要进一步向村民做好宣传工作,取得理解、支持。施工单位要严格按规划设计方案实施,对工程设计变更要严格按程序操作,对于不合理的地方,首先听取项目区群众和施工单位意见,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报告,监理签署意见,报业主代表,牵头组织设计单位,业务主管技术人员、监理、乡镇负责人和农民代表就设计变更提出意见,再报市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投资项目才可实施,成都市投资项目再报请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都江堰市市委调研员冉崇朝、国土资源局局长邓元智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中正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及水利局、村镇办工作人员参加了情况汇报会。下一步都江堰市将总结前期经验教训,抓紧这不到2个月的时间,努力推进此项工作,确保12月20日全面验收合格。

 

(宣炳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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