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力推进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国土资电发〔2010〕107号)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力推进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国土资电发〔2010〕107号)
2010-11-04 |  来源:  |  分享到:

各市()国土资源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完成全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专项工作,是我厅和各市()国土资源局确定的今年必须完成的目标任务。根据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第二次督查工作组来川的督导检查意见、部储量司《关于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单矿种省级初步汇总成果工作安排的函》(国土资储函[201055)及全国铝土矿、磷、钾盐利用现状调查省级汇总成果汇报会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将全力推进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请务必遵照执行。

一、明确时限,狠抓落实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坚定不移地按照省厅“任务不变、时间不变、质量不变”的总体目标,务必把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作为本单位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中,千方百计狠抓责任落实、人员落实、进度落实、质量落实和成果报审落实,将每个核查项目的成果要求和完成时限逐一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责任人,并集中足够的项目所需技术人员与设备,全力以赴,按照成熟一个提交一个的原则,加快项目成果的上报审查,确保铝土矿、磷、钾盐3个矿种的核查成果于115日前全部提交省项目办并通过审查;铁、铜、铅、锌、金、钨、锑、稀土8个矿种的核查成果于1120日前全部提交省项目办并通过审查;煤的核查成果于1128日前全部提交省项目办并通过审查。同时,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依据省厅要求的核查成果具体汇交时间,逐一制定本单位所承担项目的成果报审计划,重点是煤、铁、铜、铝、铅、锌、钨、锡、稀土、金、磷、钾盐12个矿种大、中型矿区的核查成果,尤其是成果数据库的报审计划,报经各市()局汇总后于115日前报省厅储量处备案,以作为考核本项工作的依据之一。

二、各司其职,协同推进

厅储量评审中心必须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积极开展工作,加强指导督促。一是要加强业务指导决策,及时解决矿区核查成果反复修改和单矿种汇总方面的协调等问题;二是要尽快确定必须核查矿区的数量及名称等关键问题;三是要集中力量抓紧我省核查成果报告及全部图表的审查与验收,对我省不能解决问题的要及时请示全国项目办。

厅信息中心:一是要切实加快矿区核查数据库预审、复审及验收速度,努力提高数据库查错修改质量;二是要抓紧解决数据库预审意见相互反馈不及时,以及与单矿种汇总单位的快速对接问题;三是要认真做好审查意见修改的跟踪与反馈,敦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时限报审修改后的数据库。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一是要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加强监管,加快进度、提高质量,保证核查资料真实可靠、核查内容全面完整,并按省项目办制定的审查验收流程,及时上报本单位的核查成果;二是要全面掌握本地矿区核查工作的进度与质量情况,及时指导各项目承担单位优化核查工作方法,提升核查进度与质量,确保本地区按时完成核查目标任务。

各项目承担单位和单矿种汇总单位务必确定一名队级领导牵头主抓本单位的矿区核查和汇总工作,要抓住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集中骨干技术人员和优势专业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矿区核查、成果报审、单矿种汇总速度,提升成果质量,确保按时完成本单位承担的各项任务。凡是因实施不力而不能如期完成的,省厅将停止该单位的储量报告评审备案与压覆矿产报告审查。

三、强化督查,加快进度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要牵头抓、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承办科室要全力抓,采取合同约定、督导检查、以及其它切实可行的行政手段认真督促本地区项目承担单位充实力量、落实责任、加快进度、提高质量、加紧提交核查成果数据库。省厅将于近期组织省项目办、厅储量评审中心、厅信息中心有关人员对攀枝花、凉山、内江、雅安、乐山等重点市()和重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省厅将责成省项目办、厅储量评审中心、厅信息中心加快和提升数据库和成果报告的初审速度与质量,全面提高核查矿区数据库的汇总效率,全力推进此项工作。

四、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各项目承担单位,一定要严格遵守项目管理规定和资金使用纪律,依法依规管理好矿区核查项目、使用好专项资金,以保障全省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00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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