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事务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广自然资开(拍)告[2021]02号)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事务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广自然资开(拍)告[2021]02号)
2021-12-09 |  来源:  |  分享到: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事务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广自然资开(拍)告[2021]02号)
广自然资开(拍)告[2021]02号    2021/12/9

    经广元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事务中心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510802017016GB00003号 宗地总面积:  38582.5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共和村三组、四组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2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区位 一般建成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38582.57 十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122721BA0023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556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固定资产投资额为8000万元;2、亩均税收6万元/年;3、工业总产值1.6亿元/年;年单位产品能耗比原煤约4000吨;5、年研发投入强度占比产值5%。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12月09日2021年12月29日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2、12-3号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1年12月09日2021年12月29日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2、12-3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12月2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2月30日15时00分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办公区二楼会议室(南河街道办事处武汉路142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开户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开 户 行: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嘉陵支行
    账 号:28110121050000089
    注:转账时请填写好备注栏:土地竞买保证金(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事务中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2、12-3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章先生
    联系电话:(0839)3262339 19910773422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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