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高资源规划公[2021]33号)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高资源规划公[2021]33号)
2021-12-07 |  来源:  |  分享到:
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高资源规划公[2021]33号)
高资源规划公[2021]33号    2021/12/7

    经高县人民政府批准,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一)该宗地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它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二)QFD3-1-02、QFD3-2-02号配建要求 1.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700㎡,对外服务用房设置于一层,房屋空间、层高和室内净高应满足使用要求。竣工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当地人民政府。2.配建二类公共厕所1个,为服务小区和社会内外兼用,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其中不小于10平方米为环卫工人休息室;(公厕及配套设施竣工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环卫部门)。3.配建住宅小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竣工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当地人民政府。4.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且不得分割设置。竣工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当地人民政府。5.规划建设用地在道路转角临街面建筑底层内预留不少于30平方米市政公用设施用房。竣工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当地人民政府。6.在本地块配建一所12个班幼儿园,道路、消防、水、电、气等配套设施能独立运转使用。由本地块土地竞得者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图和施工图设计(含地下所有管网、路灯照明、绿化等),并报送高县规划管理部门审定。竣工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给当地人民政府。地勘、图纸设计和建设施工及监理等所有费用均由土地竞得者承担。 (三)遵守事项 1.QFD3-1-02、QFD3-2-02号地块开发不得先于QFD3-5-05号地块建设。2.QFD3-5-05号地块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方案设计并报建,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3.QFD3-1-02、QFD3-2-02号地块: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方案设计并报建,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建设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投资人在住宅小区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的预售要求并办理完毕审批手续后,方可办理预售许可。预售许可按照:QFD3-5-05号地块东侧商业单体建筑达到“正负零”进度时,允许住宅开发部分预售40%;QFD3-5-05号地块主体工程完成80%,允许住宅开发部分再预售40%;QFD3-5-05号地块主体封顶后,允许住宅开发部分再预售10%;QFD3-5-05号地块正式运营后,允许住宅开发部分全部预售。4.QFD3-1-02、QFD3-2-02号地块地下室连通共享,通道应结合场地标高、道路标高、市政管网标高合理科学设计,并满足相应国家规范,所有费用自行承担。QFD3-1-02、QFD3-2-02号地块临硕勋大道一侧建筑正负零标高必须与人行道标高合理衔接。5.QFD3-5-05号地块临白鹤林大道一侧须建设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的商业单体建筑,建成后,须由投资人自持并实际运营和管理年限不低于10年,不得分割出让。

宗地编号:  QFD3-5-05、QFD3-1-02、QFD3-2-02 宗地总面积:  134732平方米 宗地坐落:  庆符镇东区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3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其他商服用地 64803 十三级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9382 十三级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50547 十三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1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25262.25万元 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12月07日2021年12月27日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0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1年12月07日2021年12月27日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0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12月27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2月28日10时00分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18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至今在高县境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831-541898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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