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宜市拍[2021]18号)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宜市拍[2021]18号)
2021-11-30 |  来源:  |  分享到: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宜市拍[2021]18号)
宜市拍[2021]18号    2021/11/30

    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南部新区(北区)BQ09—06、BQ10—02地块 宗地总面积:  135962平方米 宗地坐落:  南部新区(北区)BQ09—06、BQ10—02地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35962 九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00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宗地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他附作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起始价:  0.714万元 加价幅度:  0.001万元
备注:   1.宗地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他附作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养老服务设施:各地块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 3.卫生服务站:各地块按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配建,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 4.幼儿园:在BQ10—02地块按规范设置独立用地面积大于5400平方米,建筑面积大于4900平方米且满足教学功能的12班幼儿园一处,建筑设计方案须经叙州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并监督实施,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叙州区政府。 5.上述配建及规条书中明确的其他无偿移交配建项目应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叙州区政府指定的相关单位。 6.本宗地需配建安置房建筑面积为98033平方米并优先在BQ09—06地块中配建,BQ09—06地块不足部分在BQ10—02地块中配建,具体建设要求按主管部门要求实施。安置房建设标准、回购价格、时间及比例:安置房建设标准应与本宗地商品房建设标准一致;安置房由叙州区政府按6800元/平方米进行回购,安置房对应的机动车停车位按75000元/个进行回购;在安置房项目整体达到地上5层,1个月内政府支付回购总价款的40%;整体主体封顶后1个月内政府支付回购总价款的40%;竣工验收完成后3个月内政府支付回购总价款的15%,剩余回购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满1年且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一个月内支付回购总价款的5%。 7.土地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凭《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原件与叙州区政府签订南部新区(北区)BQ09—06、BQ10—0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和《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09—06、10—02地块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BQ09—06、10—02地块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拍卖人和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8.该宗地其他规划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宜宾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20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yibin.gov.cn)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20日于2021年12月20日12:00前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ibin.gov.cn/jypt/),进入“土地矿权”电子化交易系统“网上竞价”,完成“网上报名”,点击“提交资格申请文件” ,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拍卖文件要求的报名资料(包括保证金凭据、申请文件)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12月20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2月21日10时00分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8号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8楼多功能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郭女士,王女士,廖先生
    联系电话:0831—8089998,2336684,875834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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