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DST(P)[2021]17号)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DST(P)[2021]17号)
2021-11-30 |  来源:  |  分享到: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DST(P)[2021]17号)
DST(P)[2021]17号    2021/11/30

    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达州市翠屏山片区B02-01-02地块 宗地总面积:  77332.39平方米 宗地坐落:  达州市翠屏山片区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80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中心城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77332.39 三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262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仅指地面无构建筑物
起始价:  45240万元 加价幅度:  580万元
备注:  该地块分A、B去,其中A区63.6亩、B区52.4亩。土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用海分类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该地块A、B区均可配建不大于计容总建筑面积10%的商业服务用房,设计方案中商业、居住须分离布局(且商业用房在设计方案中须设置商业专用烟道)。须按市委四届第156次常务会(扩大)会议明确的“第四代住宅”试点要求开展建设。其规划设计方案须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达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版)》和“第四代住宅”相关规定、《达州市翠屏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视和完善)等规范及文件的相关规定。该地块配套设施:A、B区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施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办〔2018〕57号)精神,按照计容住宅建筑面积3‰的比例无偿配建一个或多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计入项目容积率,其不动产权和使用权归地方政府。B区配套设施:公共厕所(30-80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详见《达州市翠屏山片区B02-01-02地块规划条件》。
宗地编号:  达州市三里坪片区B01-4地块 宗地总面积:  58380.9平方米 宗地坐落:  达州市三里坪片区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100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中心城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58380.90 三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41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仅指地面无构建筑物
起始价:  47025.09万元 加价幅度:  437.85万元
备注:  该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用海分类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该地块可配建不大于计容总建筑面积10%的商业服务用房,设计方案中商业、居住须分离布局(且商业用房须设置商业专用烟道),其临规划主干道的建筑外立面须作公建化设计。该地块配套设施: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施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办〔2018〕57号)精神,按照计容住宅建筑面积3‰的比例无偿配建一个或多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计入项目容积率,其产权和使用权归地方政府。其他规划条件详见《达州市三里坪片区B01-4地块规划条件》。
宗地编号:  高新区堰坝片区GX-YB-B18地块 宗地总面积:  76632平方米 宗地坐落:  高新区七河路旁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6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80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一般建成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76632 四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9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仅指地面无构建筑物
起始价:  36208.62万元 加价幅度:  574.74万元
备注: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用海分类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可配建不大于计容总建筑面积10%的商业服务用房,设计方案中商业、居住必须分离布局(商业用房在设计方案中须设置商业专用烟道),其临规划主干道的建筑外立面须作公建化设计。该地块配套设施: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公厕,建成后无偿移交环卫部门。地块须配建社会停车场,停车场车位数量按建筑面积100平方米:0.1个的比例配建。地块须配建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农超(包含商业)。地块须配建广场与运动场(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及公共绿地),配建面积不小于4%的用地面积并独立的向公众开放。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的垃圾站。地块须配开闭所,建筑面积以审定方案为准。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施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办〔2018〕57号)精神,按照计容住宅建筑面积3‰的比例无偿配建一个或多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居委会包含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内)。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计入项目容积率,其不动产权和使用权归地方政府。其他规划条件详见《达州高新区堰坝片区GX-YB-B18地块规划条件》。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19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19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9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12月20日09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2月20日10时30分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二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马踏洞新区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处新政务服务大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818-3333699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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