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平自然资公告[2021]22号)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平自然资公告[2021]22号)
2021-11-26 |  来源:  |  分享到:
平武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平自然资公告[2021]22号)
平自然资公告[2021]22号    2021/11/26

    经平武县人民政府批准,平武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21009 宗地总面积:  18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平武县龙安镇汇口新区小河子沟旁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45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一般建成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800 十四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4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570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11月27日2021年12月16日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或平武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1年11月27日2021年12月16日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或平武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12月1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2月17日15时30分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平武县龙安镇冀安西路24号
    联 系 人:刘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816-8822175
    开户单位:平武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安支行
    银行帐号:28700120000004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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