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广市资交土挂[2021]16号)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广市资交土挂[2021]16号)
2021-11-24 |  来源:  |  分享到: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广市资交土挂[2021]16号)
广市资交土挂[2021]16号    2021/11/24

    经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一)地块编号: 枣山园区GC2015—29号 ; (二)地块位置:枣山园区黎明大道西侧; (三)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含所有二级类) ; (四)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9543平方米(74.31亩) ; (五)规划容积率: 1.0≤容积率≤2.0 ; (六)建筑密度: ≤50% ; (七)绿地率: ≥20% ; (八)建筑限高: 50米 ; (九)用地性质:商业设施用地(B1); (十)出让年限: 40年;

宗地编号:  枣山园区GC2015—29号 宗地总面积:  49543平方米 宗地坐落:  枣山园区黎明大道西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5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50
主要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区位 中心城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其他商服用地 49543 三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4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100920BA0297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520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1年12月15日0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9日15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竞买人,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严格执行企业购地只能使用自有资金制度,并严禁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集资、合伙、团购等方式违规筹集土地出让金参与房地产开发,一经发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取消竞买人资格的同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27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guang-an.gov.cn)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27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guang-an.gov.cn)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12月2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guang-an.gov.cn)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枣山园区GC2015—29号 号地块:2021年12月15日00时00分2021年12月29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自该宗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出让人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并由竞得人依法承担责任。
    三、该宗地挂牌成交出让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只能以受让人的名义缴入指定账户。
    四、该宗地自受让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违约金)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土地移交,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的,不得交付给受让人。
    五、该宗地建设项目自交地之日起半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若发现土地闲置等情况,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理。
    六、对竞得土地后拟注册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申请人须在土地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签订方式等内容。竞得人为非广安市枣山园区工商注册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枣山园区成立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
    七、该宗地需设置垃圾站1座,占地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该宗地机动车停车泊位≥1.0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其他规划建设条件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广枣规条[511601202000013]号)执行。
    八、该宗地结建地下空间(车位、商业)按《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进行确权登记。该宗地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要求,按照“应建必建”原则,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结建防空地下室面积、防护等级、审批程序等具体事宜,与属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接。
    九、该宗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非法转让。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广安市河堰路170号
    联 系 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26-2390196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26-2123138 1388268016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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