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抓好安排部署。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系列防灾部署和要求,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地灾防治。及早组织召开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汛前、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按照2月28日全省汛前地灾视频会议、4月3日全国地灾视频会议、4月21日全省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积极开展汛前隐患排查,编制防灾方案。组织开展“2.3”青白江震后及汛前隐患排查、复查工作,查明确认地质灾害隐患1116处。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落实监测、避让及应急处置措施。并认真开展“空心村”摸底调查,对隐患威胁区自主转移存在困难的群众149户198人建立了“一对一”帮扶机制,确保预警响应迅速,撤离避险到位。并结合2020年我市降雨趋势预测、隐患分布及隐患情况,及时修订印发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预案。
四、持续开展群测群防,推进专业监测建设。建立群防体系,落实专职监测人员1225人,紧盯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建制调整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防灾责任“真空”区,及时完善基层地灾防治责任体系,确保防灾责任链条不断档,群测群防体系正常运转。同时,强化“人防+技防”的监测预警网络建设管理,建立专业监测点442处,安装监测设备683套,切实提升监测预警功效。
五、积极组织开展培训演练。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已组织开展培训499场次,培训13987人;开展演练993次,参与人员26276人。
六、加强气象预警,做好值守准备工作。建立了自然资源、气象、应急等部门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会商工作机制、灾情险情信息报送制度,扎实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准备。
七、继续强化驻守技术支撑。继续强化与专业地勘单位的战略合作,市、县两级相继落实了专业地勘队伍10支,落实专业技术人员40余人,协力做好动态排查、督导巡查、重点抽查、培训演练、应急技术支撑等服务工作。
八、加快推进各类地灾防治项目。采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手抓、齐用力”的方式,推进全市10处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复工。并加快推进“8.22”特大暴雨灾后恢复重建地灾防治项目实施,规划实施防灾项目132个,已完成项目69个,完成总进度的52.3%。
九、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围绕汛前防灾“七查”专项行动和全省森林草原防火灭火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 3月-5月开展为期2个月的汛前防灾“七查”及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问题以“踢点球”方式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复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执笔人:曾普,联系电话:1350816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