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至24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21个市(州)编制提交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年度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
各市(州)自然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汇报了地质灾害现状、年度工作部署、资金估算与筹措等工作,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两厅与会领导和专家结合当前地灾防治工作形势和要求,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和意见,有力指导和推动了各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科学、有序、高效开展,为进一步提升各地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和防灾减灾实效,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