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2019年9月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2019年9月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2019-09-11 |  来源: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  分享到: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年9月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本公告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地址: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成都市青羊区百卉路5号)3001室。

网上报名邮箱:122286353@qq.com。

联系电话:028-87031010

(二)报名时间:2019年9月12日至9月18日

上午:9:00—11:40    下午:2:00—5:30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对象应填写并提交《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9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提供所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提供本人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文章、工作业绩等能够证明自身工作成果、学术水平的相关资料。

(三)在职人员报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名的介绍信或证明。

六、资格初步审查

报名结束后,凡参加报名者按电话(短信)通知要求持本人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电话(短信)通知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面试通知要求明确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由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现场表现、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同时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及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1楼大厅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体检

拟聘用人员体检由我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十、聘用

体检合格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一、待遇

面议。

十二、咨询、监督电话

廖老师 028-87031010

许老师 028-87015757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9月招聘报名表.docx


                       


                                                                 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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