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按照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74号)要求,筠连县兴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兴旺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