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为及时宣讲贯彻自然资源新政策,省厅举办第2期“四川自然资源大讲堂”。厅开发利用处相关负责人授课,讲课内容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实施“点状供地”等相关政策措施。
会议采取现场讲授和电视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会场设在省厅,分会场设在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此次自然资源大讲堂由厅开发利用处主办,宣教中心承办。厅确权登记局、权益处、调查监测处、空间规划局、用途管制处、耕地保护监督处、执法监管局、督察办及信息中心、科技研究院相关人员,开发利用处全体干部;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及相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