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按照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74号)要求,甘孜州远威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小热水地热等2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附件:2个通过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7月10日
附件:
1.甘孜州远威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小热水地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宜宾市金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翠屏山医疗热矿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