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出台贯彻意见确保《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落地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出台贯彻意见确保《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落地
2019-07-05 |  来源: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  分享到:

近日,广元市自然资源局第六次局务会讨论通过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实际明确了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的的指导思想、工作流程和成果认定,为广元市市域内土地整治项目顺利完成验收进一步强化了政策保障。

《通知》强调,土地整治项目作为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手段,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周密安排,加快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及竣工验收工作,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认真做好项目自查和初验,为项目验收奠定扎实基础。一是严格按照川自然资办发〔2019〕23号文件的规定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工程监理合同和规划设计认真开展自查,并在自查基础上提交自查报告;二是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内容和程序认真组织初验。

《通知》明确,市自然资源局将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验收,确保项目质量。一是建立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诚信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从业单位准入退出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加强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的诚信管理。二是出台了《广元市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核查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技术核查,为项目验收夯实基础;三是建立包括自然资源、农业、水利、财政、住建、交通等部门专业人员在内的专家库,在项目验收时从中抽取验收组成员,保证项目验收合规、科学。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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