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印发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增强保障能力
指导意见的通知
川自然资规〔2019〕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关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增强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川自然资规〔2019〕3号.doc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