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观察:全力保障用地 省自然资源厅放出“三大招”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观察:全力保障用地 省自然资源厅放出“三大招”
2019-07-03 |  来源:四川观察  |  分享到:

为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存量建设用地配置,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7月2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实施‘点状用地’助推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增强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三个文件,并就相关问题作出详细解释。

“点状用地” 如何助推乡村振兴?

目前,在我省农村建设用地过程中,存在用地点多面散、政策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并且传统的供地方式都是根据立项审批成片供地,供应的土地全部按照建设用地管理。同时成片的供地方式资金要求高,使得不少乡村振兴项目难以落地。针对这一现状,为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我省文旅产业发展,省自然资源厅决定在全省实施“点状用地”政策。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点状用地”就是指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外,不适合成片开发建设的地区,根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等点状布局,按照建多少、转多少、征(占用)多少的原则点状报批,根据规划用地性质和土地用途灵活供应,开发建设服务于乡村振兴的项目用地,“不是成片批地,通俗点来说就是根据需要,依托乡村原有山水林田湖体系,保持其原有的地貌特征,需要多少建设用地就批多少建设用地,比如需要修建一个停车场,需要多少就批多少。这将有效地节约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省自然资源厅开发利用处的负责人解释道。

根据指导意见,“点状用地”政策将主要服务于我省乡村振兴的开发项目,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健康养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手工作坊等。省自然资源厅开发利用处负责人介绍,“点状用地”政策的核心就是解决我省乡村振兴项目落地、降低用地成本两大问题,“通过点状供地,项目方直接取得建设用地面积减少,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相应减少,解决了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问题。”

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如何盘活存量?

针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现状,省自然资源厅将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呢?按照《关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增强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我省将通过一系列措施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优化存量建设用地资源配置,破解当前空间规模不足与存量盘活利用的难题。

例如将创造条件加快土地供应,对于经省政府依法批准农用地转用或依法征收的土地,市(州)、县(市、区)政府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实施征地拆迁、基础设施配套、土地前期开发等工作,储备待供。还比如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地全面清理失效批文,对经市(州)、县(市、区)政府核查认定自动失效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由市州政府汇总,每年9月底前报省自然资源厅。

重大项目用地 如何加强保障?

今天通气会上还发布了《关于加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当前,我省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重大项目对于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

根据《通知》,我省将着力解决当前重大项目用力保障瓶颈,针对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临时用地保障难、用地报批前置要件多、审批时耗长等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

在优化临时用地审批上,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和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油气钻井及配套设施用地可以按照临时用地批准使用,勘探结束后转入生产,再申报为永久用地。

据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负责人介绍,重大项目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科学合理确定用地规模,严格保护耕地,“重大工业企业产业生命周期短的用地,鼓励采取租赁方式供地,租赁年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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