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四川将创新盘活“点状用地” 助推乡村振兴!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发布:四川将创新盘活“点状用地” 助推乡村振兴!
2019-07-02 |  来源:四川发布  |  分享到: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增强土地要素保障能力,严格规范用地管理,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日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实施“点状用地”助推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试行)》。

什么是“点状用地”?

《指导意见》以保护优先、规划引领、严格管控为基本原则对“点状用地”实施范围进行了明确:在城镇开发边界(城市和乡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以外,不适合成片开发建设的地区,根据地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区位条件和发展潜力,结合项目区块地形地貌特征,依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等点状布局,按照建多少、转多少、征(占用)多少的原则点状报批,根据规划用地性质和土地用途灵活点状供应,开发建设服务于乡村振兴的项目用地,涵盖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健康养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手工作坊,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建设项目。

哪些不能被纳入“点状用地”范围?

《指导意见》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村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以及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I级保护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以及不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林地;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危险区,以及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经评估不能建设的;挖山填(挖)湖、削峰填谷或成片毁林毁草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涉农涉旅以外的工业类项目;集中加工园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实施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住宅、别墅类房地产、私家庄园、私人别墅;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其他禁止的情形不得纳入“点状用地”范围。

相比传统用地模式,点状用地最大不同是什么?

据了解,传统用地方式是按立项审批(核准、备案)规模来供地,供应的土地全部按建设用地管理。点状用地创新了用地方式,按照建多少、转多少、征(占用)多少的原则,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占用)手续。对点状用地项目中,属于自然景观用地、林地、非林地上农牧渔业种植和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通过点状用地,有效地节约了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例如,浙江省德清县裸心堡等3个“坡地村镇”项目总用地面积155.03公顷,涉及征收面积仅为36.04公顷,其中,农转用面积9.39公顷;我省洪雅县某项目总用地面积1008公顷,涉及征收面积仅为163.27公顷。

点状用地政策核心是解决什么问题?

记者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19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点状用地政策核心就是解决乡村振兴项目落地和降低用地成本两大问题。通过精细化规划布局,支持编制村规划和依法按程序调整或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以外的涉旅涉农项目落地创造了条件,解决乡村振兴项目规划落地问题;通过点状供地,项目方直接取得建设用地面积减少,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相应减少,解决了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问题。例如:我省某旅游项目,项目方通过公开市场出让取得土地132.16公顷,出让总价款为3.77亿元,平均取得成本为19万元/亩,如按照19万元/亩取得规划范围内全部土地,土地出让价款达28.7亿元,实际所需用地成本仅为13.14%,极大的缓解了企业用地成本压力。

《指导意见》还对这些情况予以明确!

《指导意见》提出,一是要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统筹编制“多规合一”的规划,优化调整村建设用地布局。在村规划获批前,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点状用地项目,可依法按程序调整或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是分类实施审批管理。对点状用地项目建设占用的土地,依法按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占用)手续,按建设用地管理;对符合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村规划的建设项目,参照批次用地方式组件报批;应开展评价论证等工作的,须提前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办理情况作出说明;点状用地项目中,单个项目区已形成封闭区域的建设用地,其内部的插花地、夹心地以及必要的建筑问距等用地,应一并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占用)手续。

三是要实施差异化供地。项目区内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可以按划拨方式供地,也可以采取有偿方式供地;经营性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项目区涉及多个地块的,要结合项目开发建设实际,依法依规灵活供应。对有特殊产业要求的地块,可由相关产业主管部门提出产业类型、产业标准、产业形态、节地技术。配套配建等要求,并约定履约监管责任、监管举措、违约罚则等,一并纳入供地方案。

四是对点状用地项目为单个地块供地的,以地块为宗地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为多个地块组合供地的,以备地块为宗地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可按项目内各地块的不同规划用途或产权管理需要,核发一宗地一证书或多宗地一证书。项目业主对取得的土地须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转让。在供地时,应将不得分割转让等限制条件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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