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等8部委《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号),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发〔2016〕16号)部署的“落实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工作任务安排,我厅研究起草了《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按照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建议于2017年12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
电子邮箱:sctdlyc2016@163.com
联系电话:028-87036087,87036181
2017年12月4日
附件: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