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大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宗教场所的设立和建设纳入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议》(第531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积极支持依法保障合理的宗教活动场所用地需求。目前,我厅正按照要求组织编制全省融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各市、县也将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我厅将积极指导地方政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充分征求当地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依法依规将宗教场所用地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中。
衷心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好服务,并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4月28日
(联系人:魏红漫,电话:028-8703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