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74号建议的复函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74号建议的复函
2019-06-19 |  来源:厅办公室  |  分享到:

川自然资办理〔2019〕37号


项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兴文县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土地指标的建议》(第27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在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省级预留有部分机动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为支持宜宾市经济社会发展,2018年底我厅已调剂400公顷建设用地规划指标给宜宾市统筹安排使用。目前省预留指标剩余量已不多,主要用于保障脱贫攻坚用地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对全省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高铁进出川大通道等重大工程项目用地。

针对目前兴文县旅游项目所需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不足的问题,我厅将指导宜宾市在市域范围内调剂部分指标,按“保落地、保开工、保当期”的原则,分期分批予以解决。我厅将开辟绿色审查审批通道,支持依法按程序调整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剂后指标仍不足的,通过使用增减挂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等方式解决。

目前,我省已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我厅将积极指导宜宾市及兴文县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形成统领发展全局的布局总图,并为重点旅游建设等项目留出规划空间,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3月25日

(联系人:张珣,联系电话:028-8703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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