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7〕6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8]2号)规定,经对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申请调整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的资料进行审查,现对该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调整结果进行公告。
附件: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调整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的公告(2019年 第28号).pdf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