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凉山州美姑县美姑宝投矿业有限公司美姑县瓦基铜矿等2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2019年 第21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按照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74号)要求,凉山州美姑县美姑宝投矿业有限公司美姑县瓦基铜矿、凉山州会理县四川大益矿业有限公司会理县绿湾铁矿等2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