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74号)要求,广元市碗厂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碗厂河煤矿、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峨眉水泥厂黄山石灰石矿、金川奥伊诺矿业有限公司业隆沟锂辉石矿、泸县富银煤矿有限公司富银煤矿4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