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08号)文件和上级相关工作要求,本着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原则,从2018年1月22日起由区房管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组成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式受理”服务。综合窗口的设置主要针对办事群众接触较多的“二手房买卖”业务,通过服务方式创新,改变了以前“房管—地税—不动产中心”来回跑的情况,同时,将以前多部门总计15个工作日的业务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办结。截止目前为止,已受理320余件。
实施“一窗受理”以来,通过服务方式的改变,解决了群众办事来回跑的问题,提高了办事效率,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群众满意度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