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对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380号提案答复的函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对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380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09-17 |  来源:厅办公室  |  分享到:

陈宏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强化农房安全治理,提升农房安全水平的建议》(第0380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户安全意识缺乏、建房资金困难或成主因的问题

在农房建设上,合理的建房成本是保障质量安全的重要条件。近年来,确实有个别农户因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地震常识,存在侥幸心理,对抗震设防不重视,在修建农房时不设置抗震措施,导致建设的农房存在安全隐患,同时,也有个别农户,因经济困难,资金缺乏,无力改造危房,无力建设新房,居住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加之受农房建设成本逐年上涨,危房改造补助标准较低等因素影响,的确存在等待关照,进度迟缓和等靠要现象。针对这些现象,各级相关部门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努力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以“5.12”汶川特大地震和“4.20”芦山强烈地震农房毁损,人员伤亡典型案例为教训,努力提高农户抗震防灾意识。二是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现行政策,将农村无房或居住在C、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对象纳入住房安全有保障范围,及时改造,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鼓励市、县构建多渠道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机制。有条件的市、县落实财政专项配套资金,加大对深度贫困户的倾斜支持。鼓励市县将农村危房改造纳入脱贫攻坚金融支持范围,积极开展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建立贷款风险补充机制,实施贷款贴息补助等方式,帮助有信贷需求的贫困户多渠道、低成本筹集危房改造资金。引导社会力量资助,鼓励志愿者帮扶和村民互助。

二、关于农房建设的法律法规正式依据缺失的问题

在2017年前,我省农民建房和监督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四川省程序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个别条款,存在内容不全,相互衔接不严密,不成体系,实施困难等问题。农民建房无规划、无地质勘查、无设计图纸、无专业施工队伍、无监督管理,以致出现“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和“千村一面,千房一貌”的现象,且农房建设质量令人堪忧。面对我省农房建设管理严峻形势,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创新农房建设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农房建设质量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系统总结“5.12”、“4.20”灾后农房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农房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省政府第319号令颁布,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省依法规范管理农房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将农村各类住房建设管理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为实现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提供了坚强法制保障。

三、关于农房建设专职人员相对稳定性缺失的问题

经不完全统计,全省4260个镇(乡),仅有2664个设置了建设管理岗位,多为兼职性质。部分镇乡无建设管理人员,或监管人员不熟悉专业情况比较普遍。我省农房建设管理力量尤其是镇乡十分薄弱,一些地方存在专职人员稳定性差。原因是新成立机构,增加编制一直受到严格限制,无法新成立镇乡建设管理机构,没有专门村镇管理人员岗位和编制,加之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待遇较低,任务较重,压力较大,专职人员稳定性差,兼职人员稳定性更差,一些地方农房建设甚至存在无人监督管理的情况。为此,从省行业主管部门角度,多次反映和呼吁,并在《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执行情况专题调研报告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政策建议,配齐镇乡农房监管机构和人员编制,形成农村住房建设专人专管队伍,专司农房及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工作。

四、关于农房建设过程监管缺失的问题

2017年前农民建房,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五无”现象,监管缺失,隐患较多。我省属地震灾害多发、频发的地区,十年之内,先后发生了“5.12”、“4.20”、“8.8”九寨沟三次7级以上强烈地震,全省各地农村,特别是地震灾区,绝大多数受灾群众,农民建房都十分注重建房质量安全,搞好质量安全已成为农民建房的自觉行动。《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从农房的规划选址、勘察设计、建设施工、技术支持、竣工验收等环节上规范了我省农村住房建设行为,有力助推全省农房建设新上台阶,呈现出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农房质量得到提升、抗震设防能力不断增强的良好局面。新建农房基本上做到了科学选址,涉及满足技术规范和标准。建筑施工得到逐步规范。随着《办法》的深入贯彻执行,改变了我省农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无序状态,也改变了过去农村住房建设“亲帮亲、邻帮邻”的建设方式,一些缺乏监督机构和人员的地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监督管理农房质量安全。各地农房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农历较之过往有了较大提高。去年发生的“8.8”九寨沟7.0级地震,没有一户农房倒塌,没有一起因农房倒塌致人死亡,绝大多数农房震后基本安全可用。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和抗震防灾经受住了考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6月26日

(联系人:蒋燕,电话:028-87036272)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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