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740号提案答复的函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740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09-17 |  来源:厅办公室  |  分享到:

杨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激发和保护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新动能,切实促进相关土地政策贯彻实施的建议》(第074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狠抓政策落地落实

2017年6月,我厅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意见》(川国土资规〔2017〕2号,以下简称《意见》)。为贯彻落实好《意见》,真正释放政策利好,激发和保护特色产业发展新动能,2017年10月16日,我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服务保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训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意见责任分工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7〕3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意见》中明确的事项逐一确定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了责任。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指导,适时开展检查工作,并以“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为契机,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导工作,确保《意见》中的好政策真正能落地落实。

二、实施用地审批特殊政策,简化流程提高办理效率

为进一步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对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在做好补偿安置前提下,可以边建设边报批;涉及占用耕地的允许边占边补,确实难以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可按补改结合方式落实,并按用地审批权限办理用地手续。符合设施农用地办理要求的,按照设施农用地办理。发挥乡镇政府与县级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主体职能管理作用,设施农用地无需审批,由用地三方签订协议,由乡镇政府将协议和设施农业建设方案报县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备案。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接受群众监督。

《意见》出台后,我厅立即将《意见》印发至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和各直属单位,同时在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将《意见》全文和详细政策解读进行了公开公示。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地加强《意见》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手段,以便让更多的人能够及时了解到这一利好政策,接受群众监督。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7月24日

(联系人:杨韬;联系电话:028-87036130)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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