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四川省公示地价专家库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类专家库征集专家的公告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四川省公示地价专家库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类专家库征集专家的公告
2018-09-08 |  来源:土地利用处  |  分享到: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四川省公示地价专家库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类专家库征集专家的公告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标定地价规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准地价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验收工作,增强专家队伍力量,更好的发挥专家的咨询、参谋作用,促进专家咨询工作规范化、公正化、科学化、高效化和动态化,经研究,决定扩充四川省公示地价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类专家库,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14〕49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申报要求

(一)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热爱国土资源事业,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办事公道,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专家职责;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二)专业条件。申请四川省公示地价专家库的专家符合土地资源管理不动产评估、经济学、应用数学、地理学、地图制图技术、土地利用及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经济管理和房地产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要求;申请四川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专家库的专家符合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利用及城乡规划、测绘科学与技术、地理、经济学、统计学、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要求。申请进入专家库的专家应在相关学科领域有突出的业务成果和重要贡献,在国内、省内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

)申请四川省公示地价专家库的专家熟悉土地管理不动产评估等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有关政策并具有相关项目类似的实践经验;申请四川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专家库的专家应熟悉土地管理和土地(含开发区、城市)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等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有关政策,并具有相关项目类似的实践经验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通过相关专业资格注册认证,并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专家委员会(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或技术审裁特聘专家资深土地估价师、二级以上教授(研究员)、参与公示地价体系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标准(指南)编制、5主持完成5个公示地价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成果的专家等优先。

)五年内申请人及申请人所在单位(机构)不存在失信行为。其所在单位(机构)存在欺骗、恶意压价、诋毁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违反《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出具不符合要求的成果,申请人或申请人主持(参与)的项目被投诉举报,社会或业界反响较差的,不纳入专家库。

、申报程序

(一)原有在库专家

已在《四川省国土资源专家库》的专家可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直接填报《四川省国土资源专家申请表》(应注明申请的专家库名称),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专业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及技术业绩证明材料(含纸质文档一式两份、电子文档一式一份,下同)。已在四川省基准地价专家库和四川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类专家库的专家,不再申请。

(二)初始入库专家

首次申请入库专家,应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七条要求,填报《四川省国土资源专家申请表》(应注明申请的专家库名称),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专业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及技术业绩证明材料。

申请入库的申请人还应同时提交个人入库申请、3位同行专家推荐材料及所在单位经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后出具的推荐材料。

(三)审核入库

审核入库分为初审、审核、复核、审定并公示环节。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负责申报材料初审;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负责组织审核,根据初审结果提出审核意见,报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专家管理委员会;专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复核,提出复核意见;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专家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分别进入四川省公示地价专家库(原四川省基准地价专家库)和四川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类专家库,并进行公示。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同时申请进入四川省公示地价专家库和四川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类专家库的,应分别提供申报资料。同一单位(学院、机构)纳入专家库人数不超过3名。

)报送时间:2018年9月30日前,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报送地点: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利用所422室成都市武侯区万丰路189号

 

      附件: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土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4〕49号)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97

(联系人:杨  敏 电话:028-87739751电子信箱:313456968@qq.com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土资源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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