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邓家坡矿区水泥配料用泥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南江县邓家坡矿区水泥配料用泥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2018-07-12 |  来源:  |  分享到:

南政公告【2018】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四川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要求,并报经南江县人民政府批准,以拍卖方式出让南江县邓家坡矿区水泥配料泥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采矿权名称、范围及出让基本情况

(一)拍卖出让采矿权名称:南江县邓家坡矿区水泥配料泥岩矿;

开采矿种:水泥配料用泥岩矿;

地理位置:位于南江县城区314°方位,直距约11.3km;

矿区拐点坐标:

1      .3590897.08       36383423.48  

2      .3591016.44       36383580.66

3      .3591113.43   36383814.42

4      .3591044.07       36383931.42

5      .3590893.08       36383985.77

6      .3590827.90   36383935.04

7      .3590665.35   36383470.58

矿区面积:0.15 km2;

开采深度:+1028m~+890m;

开采方式:露天台阶式开采;

设计生产规模:50.00万吨/年;

开采年限:8.5年;

保有资源储量(332)+(333):449.10万吨;

可采储量:420.79万吨;

拍卖起始价:292万元;

竞买保证金:292万元;

增幅价:10万元或其整数倍;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竞买人取得采矿权以后须立即编制《南江县邓家坡矿区水泥配料用泥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照方案执行。

二、  竞买人资格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三、  拍卖方式

有底价拍卖、增价方式,自由竞价,不得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四、报名须知

(一)凡有意竞买者应于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8月13日17 时止(节假日除外)到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大厅(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索取拍卖出让须知。

(二)竞买保证金:本次采矿权拍卖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见基本情况)并在银行领取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到账通知单,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17时整止。拍卖成交后,竞得者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未竞得者,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三)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9时至2018年8月15日17时整止。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统一信用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4、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备查);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专户的到账通知单);

6、采矿权竞买和竞得风险承诺书;

竞买申请人将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用文件袋密封并签字后提交。

(五)资格确认:2018年8月16 日9时至10时在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公开拆封,集中审查相关报名资料,现场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拍卖时间、地点及达不到拍卖要求的处理方式

拍卖时间2018年8月16日10时,拍卖地点在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竞买人不足三家时,停止拍卖,重新组织或以其他方式交易。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江县国土资源局(以出让须知为准)

   联系地址: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

   联 系 人:李先生    

咨询电话:0827 8222518

七、保证金账户

   户   名: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江县支行

   账   号:2318595129100032240

八、风险提示

竞买人在参与本次采矿权竞买前,应详细参阅本采矿权的有关地质资料,调查市场销售情况等,自行分析预测竞买本采矿权风险,竞买人应自行到拟出让采矿权地点实地踏勘考察,其采矿风险和竞买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九、特别约定

(一)竞买申请人需提供书面承诺竞得采矿权后2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采矿权;

(二)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需自行承担所涉及的土地、林地、房屋、坟地、道路交通、电力设施及地面附着物等补偿费用;

(三)采矿权到期后不再办理延续登记。

十、其它事项

1.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按相关规定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2.若对本次拍卖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者,请在2018年 8月10日18时30分前(限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南江县国土资源局。

十一、挂牌公告发布媒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http://www.mlr.gov.cn/)

2.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

(http://www.sclr.gov.cn)

3.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http://www.scnj.gov.cn/wzq/jyzx/)

4.南江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www.scnj.gov.cn/wzq/gtj/)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监督单位:南江县监察委员会  

电话:0827-8227953

特此公告

      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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