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2日,受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四川省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泸州市泸县富银煤矿有限公司富银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广元市碗厂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碗厂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四川和邦集团乐山吉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龙洞湾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等三个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方案”提交人汇报,审阅了“方案”和相关附件,经质询和讨论,同意该三个《方案》通过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四川省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复垦科联系。
联系电话:王晓 028-87717960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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