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项目上倾斜。紧紧依托农村土地整治平台,在已有可实施项目但不涉及贫困村情况下,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向贫困户及贫困人口多的地区倾斜,编制了《内江市土地整治扶贫专项工作方案》,在全市19个村安排续建5个农村土地整治扶贫专项项目,建设规模3.1万亩,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耕地面积0.21万亩,耕地质量平均提升一个等级,5个项目分布在市中区、隆昌市共2个县(市、区),涉及19个村,可惠及贫困户388户,贫困人口1016人。
二是领导上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高度重视,以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为抓手,积极推进项目扶贫。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土领域扶贫项目项目的监管,成立了2018年度农村土地整治支持脱贫攻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赵永韦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局分管局长及县(市、区)局长担任副组长,市、县(市、区)局相关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压紧压实相关工作责任。
三是成效上落实。通过实施土地平整、修建囤水田、山坪塘、蓄水池、整治农渠、田间道路、修建生产路等工程,可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种植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增加贫困群众耕种性收入,促进农村环境风貌改善。
四是进度上加快。严格按照《内江市土地整治扶贫专项工作方案》中进度安排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每月按时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度,截止4月底项目推进进度为62%,预计5月底项目推进进度将达76%。在脱贫攻坚领域防治腐败和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上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中央、省委、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工作实际,系统梳理了扶贫领域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及工作作风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制定了相关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