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荣县大林坝煤业有限公司大林坝煤矿等3家企业申请补办采矿许可证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
邮编:610072
地址:成都市百卉路4号
联系电话:(028)87036215
附件:申请补证矿权一览表.xls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