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即将到期采矿许可证的通告
各相关矿山企业:
你矿采矿许可证剩余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川国土资发【2012】158号)规定,现予以通告。请在采矿许可证届满前,按要求备齐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资料,向我厅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2018年6月30日以前即将到期采矿权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