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厅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经厅领导同意,现将通过审查核验的土地估价机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监察室或土地利用处反映情况。联系电话:
纪检监察室:(028)87036162
土地利用处:(028)87036179
附件: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信息(第一批)统计表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12月27日